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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天秦执保字第5号

裁判日期: 2015-07-22

公开日期: 2015-09-08

案件名称

张兴与郑思珍民间借贷纠纷协助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水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协 助 执 行 通 知 书(2015)天秦执保字第5号天水市房地产产权交易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张兴与郑思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2015)天秦民三初字第17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协助我院停止办理被申请人郑思珍位于本区泰山北路金华苑1单元4楼X号(金华苑小区C-XXX号)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