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天秦执保字第5号
裁判日期: 2015-07-22
公开日期: 2015-09-08
案件名称
张兴与郑思珍民间借贷纠纷协助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水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协 助 执 行 通 知 书(2015)天秦执保字第5号天水市房地产产权交易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张兴与郑思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2015)天秦民三初字第17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协助我院停止办理被申请人郑思珍位于本区泰山北路金华苑1单元4楼X号(金华苑小区C-XXX号)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