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莫执字第00184号
裁判日期: 2015-07-22
公开日期: 2015-08-25
案件名称
王彦博与马长林侵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执行人王彦博,马长林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莫执字第00184号申请人执行人王彦博,男,1963年8月14日出生,蒙古族,无职业,现住莫旗。被执行人马长林,男,1978年5月22日出生,汉族,农民,现住莫旗。2015年4月22日本院受理了王彦博申请执行马长林侵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该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院(2015)莫执字第00184号案件执行结案。本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于守波审判员 马忠国审判员 李冬学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吕 巍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