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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鄂襄州古驿民初字第00086号

裁判日期: 2015-07-22

公开日期: 2015-09-17

案件名称

倪某与乔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襄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鄂襄州古驿民初字第00086号原告倪某。被告乔某某。原告倪某与被告乔某某离婚纠纷一案,原告倪某于2015年7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倪某在庭审之前自愿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倪某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倪某负担。审判员孙安军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书记员李斌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