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虎民初字第00946-1号
裁判日期: 2015-07-22
公开日期: 2017-10-30
案件名称
杜建中与纽威工业材料(苏州)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苏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杜建中,纽威工业材料(苏州)有限公司
案由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虎民初字第00946-1号原告杜建中。被告纽威工业材料(苏州)有限公司,住所地苏州市高新区昆仑山路166号。法定代表人王保庆,董事长。本院在审理原告杜建中与被告纽威工业材料(苏州)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中,因案情复杂,故本案应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十一款、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判员 龚春华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周 婷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