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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虎民初字第00946-1号

裁判日期: 2015-07-22

公开日期: 2017-10-30

案件名称

杜建中与纽威工业材料(苏州)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苏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杜建中,纽威工业材料(苏州)有限公司

案由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虎民初字第00946-1号原告杜建中。被告纽威工业材料(苏州)有限公司,住所地苏州市高新区昆仑山路166号。法定代表人王保庆,董事长。本院在审理原告杜建中与被告纽威工业材料(苏州)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中,因案情复杂,故本案应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十一款、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判员  龚春华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周 婷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