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武民一初字第390号
裁判日期: 2015-07-22
公开日期: 2015-07-29
案件名称
武强县孙庄乡西王庄村民委员会与北京世农种苗有限公司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武强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强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武强县孙庄乡西王庄村民委员会,北京世农种苗有限公司
案由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全文
河北省武强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武民一初字第390号原告:武强县孙庄乡西王庄村民委员会法定代表人:尹存良,村主任。委托代理人:金小明,该村委会法律顾问。被告:北京世农种苗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郑用东,公司经理。本院在审理原告武强县孙庄乡西王庄村民委员会与被告北京世农种苗有限公司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武强县孙庄乡西王庄村民委员会于2015年7月22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本院认为,原告武强县孙庄乡西王庄村民委员会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武强县孙庄乡西王庄村民委员会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原告武强县孙庄乡西王庄村民委员会负担。审判员 吕凯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方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