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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上民初字第585号

裁判日期: 2015-07-22

公开日期: 2016-11-06

案件名称

吴禄军与魏鹏、李丽娜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郑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吴禄军,魏鹏,李丽娜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上民初字第585号原告吴禄军,男,1978年3月27日生,汉族。被告魏鹏,男,1983年4月22日生,汉族。被告李丽娜,女,成年,汉族。本院审理原告吴禄军诉被告魏鹏、被告李丽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时发现案情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审判员  彭勃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时磊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