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上民初字第585号
裁判日期: 2015-07-22
公开日期: 2016-11-06
案件名称
吴禄军与魏鹏、李丽娜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郑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吴禄军,魏鹏,李丽娜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上民初字第585号原告吴禄军,男,1978年3月27日生,汉族。被告魏鹏,男,1983年4月22日生,汉族。被告李丽娜,女,成年,汉族。本院审理原告吴禄军诉被告魏鹏、被告李丽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时发现案情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审判员 彭勃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时磊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