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黄执字第00429号
裁判日期: 2015-07-22
公开日期: 2015-08-21
案件名称
祝兆伟与高从彬执行裁定书
法院
黄骅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黄骅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祝兆伟,高从彬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黄骅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年黄执字第00429号申请执行人祝兆伟,证件号码132930197505115314。被执行人高从彬。申请执行人(或申请执行机关)祝兆伟,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3年黄民初字第00419号[仲裁裁决书],于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已依法受理。本案在执行过程中。依照的规定,裁定如下:中上执行(或终结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董传刚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张庆荣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