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郯执字第617号
裁判日期: 2015-07-22
公开日期: 2017-04-27
案件名称
邓善学失信决定书
法院
郯城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郯城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4)郯执字第617号本院在执行马美山、马海燕申请执行邓善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邓善学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决定如下:将邓善学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