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珠香法执字第2256号
裁判日期: 2015-07-22
公开日期: 2015-12-21
案件名称
劳动争议执行决定书
法院
珠海市香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珠海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4)珠香法执字第2256号本院在执行晏礼文与珠海伟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珠海伟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珠海市香洲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珠香劳人仲案字(2013)1207号仲裁裁决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项、第(六)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珠海伟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