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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自流执字第178号

裁判日期: 2015-07-22

公开日期: 2015-12-25

案件名称

自贡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何朝友、刘学峰、李国林、张清其他合同纠纷一案纳入失信名单决定书

法院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自贡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5)自流执字第178号本院在执行自贡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何朝友、刘学峰、李国林、张清其他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何朝友、刘学峰、李国林、张清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决定如下:将何朝友、刘学峰、李国林、张清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