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蒙民一初字第01443-1号
裁判日期: 2015-07-19
公开日期: 2016-01-14
案件名称
汝治伟与被告陈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蒙城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蒙城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汝治伟,陈彬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蒙民一初字第01443-1号原告:汝治伟,男,汉族,住安徽省利辛县。被告:陈彬,男,汉族,住蒙城县。本院于2015年4月20日受理了原告汝治伟与被告陈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为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将本案转入普通程序审理。审判员 马 涛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九日书记员 张丽丽附适用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