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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宾民商初字第00285号

裁判日期: 2015-07-16

公开日期: 2016-03-13

案件名称

张文与宾县松林林场林业承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宾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宾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文,宾县松林林场

案由

林业承包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条第一款

全文

黑龙江省宾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宾民商初字第00285号原告张文,住宾县。委托代理人候振云,85岁。被告宾县松林林场。法定代表人刘栗宾,场长。委托代理人刘松。原告张文与被告宾县松林林场林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15年5月7日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宇文鸿宾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6月3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张文的委托代理人候振云、被告宾县松林林场(以下简称松林林场)的委托代理人刘松出庭参加诉讼,本案审理终结。原告张文诉称:1994年8月24日松林林场与原告张文签订41公顷的山林管护合同,合同期限自1994年8月28日至2024年8月28日止,合同期限为30年,原告与被告签订合同后,认真履行合同的约定,可是自2014年5月份原告得知其承包的41公顷山林在吴建国任林场场长时,未征得原告同意,未解除原告与被告单位的山林管护合同的情况下,擅自将此山林转卖给案外人,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承包经营权,请求人民法院,一,依法判令被告返还41公顷林地;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被告松林林场辩称:不同意原告张文的诉请,原告所诉与实际不符,2012年7月25日,原告张文与案外人杨喜宾签订了林权管护合同转让协议,张文将其在松林林场承包的国有林615亩以16万价格转让给杨喜宾,当时在协议上签字的有张文和史丽霞(二人系夫妻关系),张文于2013年10月10日向宾县林业局封育办递交申请书一份,愿将承包松林场的国有林由杨喜宾继续与松林林场履行管护合同,申请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过户变更,本案中争议的林地系原告及其爱人自愿将其转让给案外人杨喜宾,而被告仅是履行相关的手续,其转让行为与被告无关,故恳请贵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为证明自己的主张成立,向法庭提交如下证据并当庭举示:证据一、山林管护合同书。拟证明原告张文承包了41公顷林地,由原告负责管护,从1994年8月28日到2024年8月28日,承包期为30年。被告质证对真实性无异议,对该合同证明问题有异议,该合同已于2012年7月25日原告就已经将该林地转让给案外人杨喜宾,其在2012年7月25日之后对该林地不享有任何权利,该合同的原主体是张文,其享有处分收益的权利,张文于2012年7月25日对该合同依法行使处分权,将该林地转让。被告为证明自己的主张成立,向法庭提交如下证据并当庭举示:证据一、林权管护合同转让协议书及收据。拟证明张文、史丽霞于2012年7月25日将本案争议的林地依法转让给案外人杨喜宾,张文和史丽霞收到转让款16万元。原告质证我不管,我就告林场吴建华。证据二、申请书。拟证明张文于2013年10月10日向宾县林业局封育办松林林场递交申请,证明张文自愿将其名下林权管护权变更为案外人杨喜宾。原告质证不同意,被告说的都是假的,我说的是真的,我承包三十年,为什么这么点钱就给卖了,我儿子精神不太好,让吴建华给骗了。经审理查明:1994年8月24日松林林场与原告张文签订41公顷的山林管护合同,合同期限自1994年8月28日至2024年8月28日止,合同期限为30年,1994年10月12日,此合同经公证处公证。2012年7月25日,原告张文及妻子史丽霞与案外人杨喜宾签订了林权管护合同转让协议书,同意张文管护的林地转让给杨喜宾,经双方协商由杨喜宾一次性给付16万元,中间人为王长富,当日,杨喜宾支付了转让款16万元,张文及妻子史丽霞出具了收据。2012年7月28日,杨喜宾同松林林场签订了《护林造林合同》。2013年10月10日,原告张文向宾县林业局封育办、松林林场申请将管护权转让给杨喜宾。本院认为,原告张文与案外人杨喜宾签订的《林权管护合同转让协议书》系在双方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该合同合法有效,案外人杨喜宾按合同约定向原告张文及妻子史丽霞支付了转让费,双方的权利义务已履行完毕,且被告不是《林权管护合同转让协议书》的主体。原告又以在未征得原告同意,被告擅自将管护的林地转让给案外人为由,要求被告返还41公顷林地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综上所述,原告的诉讼请求不成立,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原告张文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原告张文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审判员 宇文鸿宾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六日书 记 员 彭  丽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