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谢执字第00298号
裁判日期: 2015-07-16
公开日期: 2015-12-15
案件名称
刘成与谢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公积金账户冻结通知书
法院
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淮南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协 助 执 行 通 知 书(2015)谢执字第00298号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矿业集团分中心:关于刘成与谢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4)谢民一初字第00642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谢坤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冻结谢坤(身份证号340404198603060611)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冻结期限附:(2015)谢执字第00298号民事裁定书1份××××年××月××日(此联附卷)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5)谢执字第00298号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矿业集团分中心:关于刘成与谢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4)谢民一初字第00642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谢坤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冻结谢坤(身份证号340404198603060611)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冻结期限附:(2015)谢执字第00298号民事裁定书1份审判员 :隗立鹏书记员 : 米 陆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