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蓝法执字第114号
裁判日期: 2015-07-16
公开日期: 2015-07-21
案件名称
黄某辉与钟某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蓝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蓝山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蓝山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5)蓝法执字第114号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黄某辉与被执行人钟某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钟某操已自动履行完毕,现通知如下:湖南省蓝山县人民法院(2014)蓝法民一初字第455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已经执行完毕。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六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