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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红民二初字第27-1号

裁判日期: 2015-07-16

公开日期: 2015-07-29

案件名称

郭杰龙诉王见楼民间借贷纠纷案一审民事裁定书1

法院

红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红河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云南省红河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红民二初字第27-1号本院于2015年5月25日对原告郭杰龙与被告王见楼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的(2015)红民二初字第27号民事判决书及本院于2015年6月9日作出的(2015)红民二初字第27号民事裁定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以补正,现裁定如下:(2015)红民二初字第27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页第十一行“郭龙杰”更正为“郭杰龙”,“龙依收”更正为“王见楼”。第二页第七行“郭龙杰”更正为“郭杰龙”,第十一行“郭龙杰”更正为“郭杰龙”。第二十四至二十五行“郭龙杰”更正为“郭杰龙”。第三页第二十二行“第二百二十九条”更正为“第二百五十三条”。(2015)红民二初字第27号民事裁定书第一页第一行“2015年6月25日”更正为“2015年5月25日”。审判员  马基成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六日书记员  李卓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