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红民二初字第27-1号
裁判日期: 2015-07-16
公开日期: 2015-07-29
案件名称
郭杰龙诉王见楼民间借贷纠纷案一审民事裁定书1
法院
红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红河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云南省红河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红民二初字第27-1号本院于2015年5月25日对原告郭杰龙与被告王见楼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的(2015)红民二初字第27号民事判决书及本院于2015年6月9日作出的(2015)红民二初字第27号民事裁定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以补正,现裁定如下:(2015)红民二初字第27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页第十一行“郭龙杰”更正为“郭杰龙”,“龙依收”更正为“王见楼”。第二页第七行“郭龙杰”更正为“郭杰龙”,第十一行“郭龙杰”更正为“郭杰龙”。第二十四至二十五行“郭龙杰”更正为“郭杰龙”。第三页第二十二行“第二百二十九条”更正为“第二百五十三条”。(2015)红民二初字第27号民事裁定书第一页第一行“2015年6月25日”更正为“2015年5月25日”。审判员 马基成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六日书记员 李卓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