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南执字第1046号
裁判日期: 2015-07-16
公开日期: 2016-09-20
案件名称
鲁浩与弘玥融通(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天津空港中鑫渤华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5)南执字第1046号鲁浩:原告鲁浩与被告弘玥融通(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天津空港中鑫渤华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1月16日作出的(2014)南民初字第511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经本院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的规定,本院(2015)南执字第1046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张保群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六日书记员 于 丹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