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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茂化法民一初字第198号之一

裁判日期: 2015-07-16

公开日期: 2016-08-02

案件名称

谢文伟与黄惠桂、周锦秀补正笔误裁定书

法院

化州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化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广东省化州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茂化法民一初字第198号之一本院2015年6月17日对原告谢文伟诉被告黄惠桂、周锦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的(2015)茂化法民一初字第198号民事裁定书中裁定主文遗漏了受理费处理,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裁定书中的主文补正为“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525元,由原告谢文伟承担。”代理审判员  宁辂珠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六日书 记 员  何 毅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