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茂化法民一初字第198号之一
裁判日期: 2015-07-16
公开日期: 2016-08-02
案件名称
谢文伟与黄惠桂、周锦秀补正笔误裁定书
法院
化州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化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广东省化州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茂化法民一初字第198号之一本院2015年6月17日对原告谢文伟诉被告黄惠桂、周锦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的(2015)茂化法民一初字第198号民事裁定书中裁定主文遗漏了受理费处理,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裁定书中的主文补正为“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525元,由原告谢文伟承担。”代理审判员 宁辂珠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六日书 记 员 何 毅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