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南执字第0492号
裁判日期: 2015-07-16
公开日期: 2016-01-06
案件名称
郭宝昆、肖利民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5)南执字第0492号郭宝昆、肖利民:原告北京景福园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郭宝昆、肖利民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12月4日作出的(2014)南民初字第264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经本院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的规定,本院(2015)南执字第0492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张保群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六日书记员 于 丹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