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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深中法劳终字第3664号

裁判日期: 2015-07-16

公开日期: 2015-11-08

案件名称

深圳市原创超级牛扒有限公司与周素巧劳动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东省深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深圳市原创超级牛扒有限公司,周素巧

案由

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四条

全文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深中法劳终字第3664号上诉人(原审原告)深圳市原创超级牛扒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法定代表人徐采飞。委托代理人温东英该公司员工。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周素巧。委托代理人李俊宏,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邓运清,广东广和律师��务所实习律师。上诉人深圳市原创超级牛扒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周素巧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5)深福法民四初字第14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在审理本案的过程中上诉人深圳市原创超级牛扒有限公司经本院合法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据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一百七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上诉人深圳市原创超级牛扒有限公司撤回上诉处理。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元,由上诉人深圳市原创超级牛扒有限公司负担。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判长 彭    琛审判员 张  永  彬审判员 王  晋  海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六日书记员 刘媛媛(兼)附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除依照本章规定外,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