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鄂鄂城民初字第01088号
裁判日期: 2015-07-16
公开日期: 2015-09-23
案件名称
满某与孙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鄂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鄂鄂城民初字第01088号原告满某。被告孙某。本院在审理原告满某诉被告孙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满某于2015年7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满某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满某撤回起诉。本案诉讼费减半收取200.00元,由原告满某负担。审判员徐磊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六日书记员李莉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