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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鄂鄂城民初字第01088号

裁判日期: 2015-07-16

公开日期: 2015-09-23

案件名称

满某与孙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鄂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鄂鄂城民初字第01088号原告满某。被告孙某。本院在审理原告满某诉被告孙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满某于2015年7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满某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满某撤回起诉。本案诉讼费减半收取200.00元,由原告满某负担。审判员徐磊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六日书记员李莉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