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华民初字第445号
裁判日期: 2015-07-14
公开日期: 2015-09-23
案件名称
张丽琴诉郭成伟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华池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华池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某某,郭某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全文
甘肃省华池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华民初字第445号原告张某某。被告郭某某。本院在审理原告张某某诉被告郭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张某某于2015年7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张某某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原告张某某负担150元,退付150元。审判员 赵世峰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四日书记员 杨 兰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