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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华民初字第445号

裁判日期: 2015-07-14

公开日期: 2015-09-23

案件名称

张丽琴诉郭成伟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华池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华池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某某,郭某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全文

甘肃省华池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华民初字第445号原告张某某。被告郭某某。本院在审理原告张某某诉被告郭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张某某于2015年7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张某某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原告张某某负担150元,退付150元。审判员  赵世峰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四日书记员  杨 兰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