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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昌民初字第10653号

裁判日期: 2015-07-14

公开日期: 2016-11-25

案件名称

庞珍等与北京五洲环球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昌民初字第10653号原告庞珍、陈延富诉被告北京五洲环球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撤诉。案件受理费八十八元由原告负担,已交纳。代理审判员  张祎慧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四日书 记 员  王巧智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