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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桃刑初字第86号

裁判日期: 2015-07-14

公开日期: 2015-08-04

案件名称

被告人莫某某开设赌场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桃源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桃源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莫某某

案由

开设赌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一百九十五条

全文

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桃刑初字第86号公诉机关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莫某某,男,1989年11月4日出生于湖南省桃源县,汉族,高中文化,农民;因聚众赌博于2014年5月4日被桃源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十五日;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2015年2月12日被桃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15日被桃源县公安局决定取保候审。桃源县人民检察院以湘桃检刑诉(2015)7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莫某某犯开设赌场罪,于2015年5月2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同年7月14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桃源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艾兴华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莫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15年1至2月,被告人莫某某在桃源县漳江镇步行街租用一间架空层,购置可供多人同时操作的“乔布斯捕鱼游戏机”、“神奇小哪吒捕鱼游戏机”各1组,并雇请樊某等人进行日常管理,组织他人进行赌博活动,非法获利。2015年2月12日8时许,桃源县公安局干警根据群众举报对该游戏室进行查处,现场查获1名参赌人员,并收缴上述捕鱼游戏机2组。经常德市公安局电子游戏设备赌博功能认定,该2组电子游戏机为18台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备。2015年2月12日10时许,被告人莫某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2015年4月25日,桃源县公安局追缴莫某某违法所得人民币18000元。经社区矫正机构审前社会调查,被告人莫某某一贯表现良好,再犯罪风险率低,所在社区同意接收管理。上述事实,被告人莫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证人樊某、钟某某、李某的证言,物证、现场照片,扣押决定书、清单,当日本金记录和当日2台赌博机的底分记录,收缴物品清单,常德市公安局常公(治)行认字(2015)第5号具有赌博功能电子游戏设备认定书,桃源县公安局桃公刑缴字(2015)第4号追缴决定书,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桃源县公安局桃公(刑)决字(2014)第0615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湖南省适用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意见书,线索来源、抓获经过,以及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莫某某以营利为目的,开设游戏室,提供具有赌博功能的18台游戏机供他人参赌,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莫某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罪行,系自首,予以从轻处罚;违法所得人民币18000元,应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莫某某能认罪悔罪,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可以适用缓刑。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莫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缴纳。)被告人莫某某违法所得人民币1800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曾 平人民陪审员  罗双建人民陪审员  饶少英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四日书 记 员  陈 虹附:本案适用的法律条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