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珠斗法刑初字第479号
裁判日期: 2015-07-14
公开日期: 2016-07-27
案件名称
黄某犯开设赌场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黄某
案由
开设赌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
全文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珠斗法刑初字第479号公诉机关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黄某,男,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公民身份号码:×××。因本案于2015年4月16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12日被逮捕,现押于珠海市第二看守所。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检察院以珠斗检公诉科刑诉[2015]36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黄某犯开设赌场罪,于2015年6月3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郭家伟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黄某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自2015年2月起,被告人黄某在位于×××对面的小平房内,接受他人的香港“六合彩”外围码投注,并以收取上线“阿叔”(身份信息不详,在逃)返还提成的方式获利。2010年4月16日21时许,公安民警根据线索在上述地址抓获正在接受他人投注的被告人黄某以及参与投注赌博的欧某、许某等人(均另案处理),并当场从被告人黄某处扣押赌资人民币4355元以及黄某填写的投注单55张(经核算,投注额共计人民币5634元)。上述事实,被告人黄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搜查笔录、扣押清单,书证被告人填写的投注单,证人褚某、欧某、许某、陈某、祝某甲、钟某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人祝某乙的证言,被告人黄某在侦查阶段的供述及辨认笔录,抓获经过,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常住人口基本信息表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黄某以营利为目的,接受赌客对香港“六合彩”外围投注,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予以支持。被告人黄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当庭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黄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4月16日起至2015年8月15日止。罚金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缴纳)。二、缴获的赌资人民币四千三百五十五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代理审判员 申诗炜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四日书 记 员 周圣炜附裁判依据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