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仁和刑初字第85号
裁判日期: 2015-07-14
公开日期: 2015-11-02
案件名称
谢某甲、谢某乙犯故意伤害罪一审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
法院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攀枝花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刑 事 附 带 民 事 裁 定 书(2015)仁和刑初字第85号被告人谢某甲、谢某乙故意伤害罪及附带民事诉讼一案,本院于2015年7月6日作出(2015)仁和刑初字第85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现发现其中有错误字句,特此补充裁定如下:原判决书第4页顺数第2行至第3行“谢某乙冲入刘凤礼家帮被告人殴打谢某甲”,现更正为“被告人谢某乙冲入刘凤礼家帮助被告人谢某甲”。审 判 长 唐天成审 判 员 仲明镜人民陪审员 卢国俊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四日书 记 员 刘 伟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