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蒙执申字第00084号
裁判日期: 2015-07-14
公开日期: 2015-08-21
案件名称
蒙城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与邓文生、张侠非诉执行一案执行决定书
法院
蒙城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蒙城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全文
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5)蒙执申字第00084号本院在执行蒙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申请执行邓文生、张侠行政非诉执行一案中,申请执行人蒙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申请将邓文生、张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院经审查认为,被执行人邓文生、张侠有能力履行却至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邓文生、张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