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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金民初字第1453号

裁判日期: 2015-07-14

公开日期: 2015-08-28

案件名称

赵新立与孟庆忠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金乡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金乡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赵新立,孟庆忠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

全文

山东省金乡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金民初字第1453号原告赵新立。被告孟庆忠。本院在审理原告赵新立与被告孟庆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在诉讼期间原告赵新立去世。本院认为,原告在诉讼期间死亡,现未有继承人参加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终结诉讼。审 判 长  李雪梅审 判 员  李增涛人民陪审员  何建立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四日书 记 员  李淑兴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