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金民初字第1453号
裁判日期: 2015-07-14
公开日期: 2015-08-28
案件名称
赵新立与孟庆忠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金乡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金乡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赵新立,孟庆忠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
全文
山东省金乡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金民初字第1453号原告赵新立。被告孟庆忠。本院在审理原告赵新立与被告孟庆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在诉讼期间原告赵新立去世。本院认为,原告在诉讼期间死亡,现未有继承人参加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终结诉讼。审 判 长 李雪梅审 判 员 李增涛人民陪审员 何建立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四日书 记 员 李淑兴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