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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中区法民初字第06502号

裁判日期: 2015-07-13

公开日期: 2015-11-06

案件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与周明伟信用卡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重庆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周明伟

案由

信用卡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中区法民初字第06502号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158号,组织机构代码20280469-9。负责人付万军,分行行长。委托代理人沈燕,重庆依斯特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许溯,重庆依斯特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周明伟,男,汉,1970年8月18日出生,住重庆市江北区。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重庆分行)与被告周明伟信用卡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由审判员任萍独任审判,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书记员杜灵担任法庭记录。原告交通银行重庆分行的委托代理人许溯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周明伟经本院合法传唤,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交通银行重庆分行诉称,2012年9月12日,周明伟与交通银行重庆分行签订了《交通银行太平洋个人贷记卡领用合约》,之后,交通银行重庆分行按约向周明伟办理了信用卡一张。自2012年9月19日起周明伟开始使用上��贷记卡透支取现,截至2014年7月12日共透支本金23296.88元、利息9924.93元及费用979.53元,共计33194.92元。交通银行重庆分行认为周明伟拖欠到期借款的行为已构成违约,为维护交通银行重庆分行的合法权益,特起诉来院,请求判令:1、周明伟立即偿还信用卡透支本金23296.88元,支付截至2014年7月12日的利息9924.93元及费用979.53元,以上合计33194.92元,并支付自2014年7月13日起至还清本金之日止以本金23296.88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的利息;2、本案诉讼费用由周明伟承担。被告周明伟未答辩。经审理查明,2012年9月12日,周明伟向交通银行重庆分行申请办理信用卡。银行留存联中主要载明:申请人周明伟,申请的卡种标准卡,周明伟在申请合约表骑缝签名,同时在该表上签字确认:本人已阅读全部申请材料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该信用卡产品的相关信息,愿意遵守领用��同的各项规则。该申请表附有的《交通银行太平洋个人贷记卡领用合约》载明了使用该卡发生欠款的偿还办法及其利息、复利、滞纳金、超限费、取现手续费以及其他手续费的计收标准。之后,交通银行重庆分行为周明伟办理了信用卡一张,并核准信用额度为24000元。嗣后,周明伟将该卡激活。2012年9月19日开始,周明伟以取现、消费的方式从其信用卡账户中透支。嗣后,周明伟一直未能还清欠款。截至2014年7月12日,周明伟尚欠交通银行重庆分行信用卡透支本金23296.88元、利息9924.93元及费用979.53元,共计33194.92元。上述事实,有交通银行标准卡申请表、交通银行太平洋个人贷记卡领用合约、账户结构说明、交易明细以及当事人的陈述等载卷为凭,本院予以确认。本院认为,双方当事人在日常民事活动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交通银行重庆分行与周明伟签订的信��卡领用合约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本院予以确认。交通银行重庆分行按约向周明伟核发信用卡,周明伟在开卡激活后以取现、消费的方式从其信用卡中透支,未履行按时还款的义务,已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周明伟应当偿还欠款,并按照领用协议的约定支付利息。交通银行重庆分行要求周明伟偿还欠款,并按照领用协议的约定计收利息的诉请成立,本院予以支持。周明伟经本院合法传唤,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可以缺席判决。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周明伟在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信用卡透支本金23296.88元;支付截止2014年7月12日的利息9924.93元、费用979.53元;并支付自2014年7月13日起至还清本金之日止以本金23296.88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计算的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内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减半收取受理费315元,由被告周明伟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数量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萍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三日书记员  杜灵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