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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鄂硚口执字第665号

裁判日期: 2015-07-13

公开日期: 2015-07-20

案件名称

苏州安派建材有限公司与武汉地质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裁定书

法院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苏州安派建材有限公司,武汉地质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鄂硚口执字第665号申请执行人苏州安派建材有限公司,住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胥江工业园(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被执行人武汉地质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住武汉市解放大道342号(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4)吴度商初字第0080号民判,于2015年06月04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苏州安派建材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武汉地质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一案。执行标的481946.43元。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陶 林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三日书记员 文新宇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