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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永刑初字第152号

裁判日期: 2015-07-13

公开日期: 2015-08-26

案件名称

吴振昌、陈某甲、余某、马某、陈某乙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邓某故意伤害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永安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吴振昌,邓某,陈某甲,余某,马某,陈某乙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三百五十条第一款,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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