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永刑初字第152号
裁判日期: 2015-07-13
公开日期: 2015-08-26
案件名称
吴振昌、陈某甲、余某、马某、陈某乙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邓某故意伤害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永安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吴振昌,邓某,陈某甲,余某,马某,陈某乙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三百五十条第一款,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