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柳民中初字第481号
裁判日期: 2015-07-13
公开日期: 2015-09-17
案件名称
田秀山诉崔九龙、崔春凤保证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柳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柳河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田秀山,崔九龙,崔春凤
案由
保证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
全文
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柳民中初字第481号原告:田秀山,男,1969年9月6日生,汉族,农民,住吉林省柳河县柳河镇。被告:崔九龙,男,1958年12月28日生,朝鲜族,农民,住吉林省柳河县柳河镇。被告:崔春凤,男,1946年3月13日生,朝鲜族,农民,住吉林省柳河县柳河镇。原告田秀山诉被告崔九龙、崔春凤保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5月20日收到原告起诉状,当日决定立案受理,并依法组成合议庭,于同年6月19日、7月8日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田秀山、被告崔九龙、崔春凤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田秀山诉称:2013年4月13日,郭某某通过被告崔春凤和春九龙向我借款人民币1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利息按1.5分计算,并由二被告担保。借款到期后,我多次向二被告索要借款,郭某某于2014年7月、2014年12月、2015年2月分别向我偿还了15000元、5000元、5000元,共计25000元。剩余款项经多次催要,担保人未履行担保责任。故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令二被告偿还本金及利息共计113778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2015年6月19日,原告变更诉讼请求为:由二被告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10万元整,要求利息计算至还清欠款时止,按照月息1.5分计算,并由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崔九龙辩称:现在借款人跑了,已经还了2.5万元。我找到借款人的父亲,说是7月份能还3万元,9月份能还2万元。崔春凤辩称:我不管,找我兄弟崔九龙说这事,我什么都不知道。经审理查明:2013年4月13日,案外人郭某某、王某某向原告田秀山借款人民币10万元,约定利息按照月利1.5分计算,借款期限为一年,同日案外人王某某、郭某某向原告出具了借据一张,案外人王某某、郭某某在借款人处签字捺印,被告崔春凤、崔九龙在担保人处签字捺印。借款到期后,案外人郭某某分三次向原告田秀山偿还了15000元、5000元、5000元。剩余借款原告向二被告索要至今未偿还。认定上述事实的主要证据有:2013年4月13日借据一张。本院认为:2013年4月13日案外人王某某、郭某某给原告田秀山出具借据,借款金额为10万元,利息按1.5分计算,借款期限为一年。被告崔九龙、崔春凤在担保人处签字捺印,保证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原告田秀山仅起诉崔九龙、崔春凤两位保证人,本案应按保证合同纠纷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本案中,在原告与案外人签订的借据中对担保方式没有约定,应认定被告崔九龙、崔春凤对该笔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借款人为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原告主张逾期利息本院予以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综上,原告要求被告崔九龙、崔春凤清偿本案诉争借款本息本院予以支持。保证人崔九龙、崔春凤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案外人王某某、郭某某追偿。依照上述法律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崔九龙、崔春凤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田秀山欠款人民币10万元及相应利息(计息方式为:自2013年4月13日起算至欠款还清之日止,利率按照月利率1.5分计算。执行中扣除案外人郭长春已偿还的25000元)。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575元,由被告崔九龙、崔春凤共同负担。被告到期不履行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原告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高秀明代理审判员 张云坤人民陪审员 刘凤珍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三日书 记 员 张青龙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