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渝五中法行初字第00485号
裁判日期: 2015-07-13
公开日期: 2015-09-01
案件名称
涂祥春与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民政行政给付一审中级人民法院依基层人民法院报请指定管辖用裁定书
法院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重庆市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5)渝五中法行初字第00485号涂祥春诉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民政行政给付一案,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报请本院指定管辖。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符合指定管辖的有关法律规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第(二)项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由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管辖。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三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