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金执字第00254号
裁判日期: 2015-07-13
公开日期: 2015-07-15
案件名称
陈永兴与戴兵离婚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金湖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金湖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金湖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5)金执字第00254号陈永兴:关于你申请执行戴兵离婚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6099.6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了5600元,因2015年2月份500元抚养费未到期,申请人同意在下次执行时申请。至此,你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本院(2013)金民初字2114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三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