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雨执字第00830号
裁判日期: 2015-07-13
公开日期: 2015-10-15
案件名称
沈忠立与莫利民、夏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长沙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案 件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5)雨执字第00830号沈忠立:莫利民、夏波:申请执行人沈忠立与被执行人莫利民、夏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本院作出的(2014)雨民初字第05145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执行人莫利民、夏波应偿付申请执行人沈忠立借款595120元,限被执行人莫利民、夏波于2015年9月30日前付款300000元,于2016年1月1日前付295120元;由被执行人莫利民、夏波负担本案申请执行费8275元。因双方当事人已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正在履行中,本案以执行和解结案。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三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