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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攸法刑初字第76号

裁判日期: 2015-07-13

公开日期: 2015-10-13

案件名称

张某、花某犯赌博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攸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攸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某,花某

案由

赌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全文

湖南省攸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攸法刑初字第76号公诉机关攸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张某,女,汉族,湖南省攸县人,初中文化,无业。因涉嫌犯赌博罪,于2014年7月5日被攸县公安局监视居住。被告人花某,经商。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2014年8月20日被攸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日被攸县公安局监视居住。攸县人民检察院以攸县院检刑刑诉[2015]7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某、花某涉嫌犯赌博罪,于2015年4月1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适用普通程序,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7月13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攸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王延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某、花某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攸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经依法审查查明:2014年世界杯期间,被告人张某联系被告人花某,要求花某帮忙在网上注册赌球账号,以便自己能够接别人单在网上赌球赚钱。后花某花2元钱在全讯赌博网站上注册了一个额度为20的赌球总账号(用户名为awj1688)总账号下注册了一个额度为10万元的子账号(用户名为Chkkk9666)给张某,并与张某约好,赌博网站按投注金额“返水”1.7%给张某,张某拿出其中的0.2%给花某,作为好处费。张某拿到账号后联系单某甲、单某乙、李某等人下注赌球,接单两、三天后,因操作错误,张某停止了接单。在这期间,张某共接受单某甲、单某乙、李某等人投注10万余元。张某停止接单后,又联系花某要求将用户名为Chkkk9666的赌球账号分为三个赌球账号,以便她将赌球账号交给单某甲等人接单投注。后花某将用户名为Chkkk9666的赌球账号分成三个赌球账号:xiaoxia4111、xiaozhang719、xiaozhang66。张某将xiaoxia4111赌球账号(额度为5万元)交给李某,将xiaozhang719赌球账号(额度为10万元)交给单某甲,将xiaozhang66(额度为5万元)交给单某乙,让单某甲、单某乙、李某三人替她接单下注赌球。同时,张某与单某乙约定,由张某给予单某乙投注金额1%的“水钱”。之后,李某利用该赌球账号开始联系参赌人接单投注赌球,其中接受彭某某、阳某某等人的下注金额为6万余元,李某自己下注金额为4万余元;单某甲利用该赌球账号在攸县东风大酒店房间内联系参赌人接单投注赌球,其中接受罗某、尹某某、旷某某、宁某某、刘某甲等人的下注金额为40余万元,单某甲自己下注金额为20余万元;单某乙利用该赌球账号联系参赌人接单投注赌球,其中刘某乙、蔡某某、刘某丙、周某某、徐某某等人的下注金额为60余万元,单某乙自己下注金额为40余万元。张某共给予单某乙1万余元的“水钱”。被告人张某通过接单投注赌球,共获利2万元左右,被告人花某共获利4千元左右。案发后,被告人花某于2014年8月20日主动到攸县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上述事实,有被告人张某、花某的供述、辩解及户籍证明、证人单某甲、单某乙、李某、罗某、尹某某等人的证言、行政处罚决定书、扣押清单、扣押决定书、信息照片、通话详单、活期存款对账单、银行卡客户交易查询单、抓获经过、投案自首经过等证据证明。被告人张某、花某对上述事实及证据均无异议,本院予以确认。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花某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下线投注,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二被告人犯赌博罪不妥,应予纠正。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张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按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花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从轻处罚。被告人花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当庭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张某、花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经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对二被告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以对其宣告缓刑。据此,对被告人张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四款、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之规定,对被告人花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张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十万元;被告人花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二、被告人张某、花某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算;罚金及违法所得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何卫华审 判 员  陈建辉人民陪审员  周桂林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三日书 记 员  任 佳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