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西执字第05297号
裁判日期: 2015-07-13
公开日期: 2016-10-17
案件名称
何莉��黄秀文等债权执行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西执字第05297号申请执行人何莉,女。被执行人黄秀文,女。被执行人王倩,女。被执行人王楠,男。本院作出的(2015)西民初字第05717号民事判决书,业已发生法律效力。依据该判决书,黄秀文、王倩、王楠应协助何莉办理宣武区(现为西城区)XXXX房一间(幢号X)的产权过户手续。现何莉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为何莉办理宣武区(现为西城区)XXXX房一间(幢号X)的产权过户手续。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张巍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三日书记员 孙萌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