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长执字第00882号
裁判日期: 2015-07-13
公开日期: 2015-07-15
案件名称
梁廷兵与朱行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决定书
法院
长丰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长丰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梁廷兵,朱行吉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5)长执字第00882号申请人:梁廷兵被执行人:朱行吉本院在执行梁廷兵与朱行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查明,朱行吉不能证明自己无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朱行吉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审判员 陶稚果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三日书记员 周立顺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