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昌民初字第03058号
裁判日期: 2015-07-13
公开日期: 2016-01-29
案件名称
王平凯与北京正宏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昌民初字第03058号原告王平凯诉被告北京正宏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在诉讼过程中,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撤诉。案件受理费二十五元由原告负担,已交纳。审 判 员 雷俊平人民陪审员 姚秀凤人民陪审员 许艳玲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三日书 记 员 谢恩琦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