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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冷民二初字第575号

裁判日期: 2015-07-13

公开日期: 2015-10-20

案件名称

冷水江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杨仲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冷水江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冷水江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冷水江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杨仲财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湖南省冷水江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冷民二初字第575号原告冷水江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住所地冷水江市广场西路*号。法定代表人彭永庚,该社理事长。委托代理人杨曦明,系该社金竹山信用社副主任。被告杨仲财。原告冷水江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农村信用社)与被告杨仲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潘凌独任审判,于2015年6月24日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农村信用社的委托代理人杨曦明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杨仲财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2005年3月13日、8月1日、10月9日,被告杨仲财三次从原告处借款共12500元。借款到期后,被告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多次催讨未果。特起诉,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杨仲财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2500元及利息与罚息;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被告杨仲财未到庭答辩,亦未提交书面答辩状。经审理查明,2005年3月13日,被告从原告处借款5000元,约定月利率10.05‰,未约定借款期限。同年8月1日从原告处借款5000元,约定月利率10.05‰,借款期限至2005年12月10日。2005年10月9日从原告处借款5000元,约定月利率10.05‰,借款期限至2006年3月9日。借款到期后,被告杨仲财未完全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多次找被告催讨,未果,故诉至本院。另查明,2005年3月13日借款本金5000元,已还借款本金2500元,余欠2500元,利息支付至2005年11月12日。2005年8月1日借款本金5000元,利息支付至2006年6月30日。2005年10月9日借款本金5000元,利息支付至2006年12月31日。证明上述案件事实的证据有:身份证复印件、借据、当事人陈述等。以上证据经当庭审核,本院依法予以认定。本院认为,原告冷水江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杨仲财之间借贷关系成立,双方之间共发生三笔借款,其中后两笔借款约定了借款期限,被告杨仲财应当在期限届满后及时偿还借款本息。第一笔借款虽未约定借款期限,被告杨仲财也应当在原告催讨后合理期限内偿还。故对原告起诉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12500元及利息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双方对逾期还款罚息未做明确约定,故对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支付逾期还款罚息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限被告杨仲财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还原告冷水江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12500元及利息(其中借款本金2500元从2005年11月13日起按月利率10.05‰计算,借款本金5000元从2006年7月1日起按月利率10.05‰计算,借款本金5000元从2007年1月1日起按月利率10.05‰计算,以上利息全部计算至借款本金偿清之日止);如被告杨仲财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驳回原告冷水江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其余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200元减半收取100元,由被告杨仲财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潘 凌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三日书记员 梁煜东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