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金执字第0087号
裁判日期: 2015-07-13
公开日期: 2015-07-15
案件名称
程建军与江苏恒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淮安市金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金湖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金湖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金湖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5)金执字第0087号程建军:你申请执行淮安市金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苏恒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3056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执行到位53056元,执行费696元。本院已于2015年7月13日将该款转付给你。至此,你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4)金商初字第0543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三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