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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金执字第0087号

裁判日期: 2015-07-13

公开日期: 2015-07-15

案件名称

程建军与江苏恒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淮安市金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金湖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金湖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金湖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5)金执字第0087号程建军:你申请执行淮安市金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苏恒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3056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执行到位53056元,执行费696元。本院已于2015年7月13日将该款转付给你。至此,你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4)金商初字第0543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三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