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新民二初字第65号
裁判日期: 2015-07-13
公开日期: 2015-08-21
案件名称
刘富田与甘彦海、刘馨、陈飞武、新疆星湖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疆鄂尔多斯彦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刘富田,甘彦海,刘馨,陈飞武,新疆星湖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疆鄂尔多斯彦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案由
股权转让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百八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