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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临执字第00621号

裁判日期: 2015-07-13

公开日期: 2015-12-08

案件名称

李文超等与一汽财务几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临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泉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临泉县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5)临执字第00621号李文超、李直山、沈丘县新星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本院已立案受理一汽财务申请执行与你们借款合同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限你于2015年7月20日前,按照临泉县人民法院(2014)临民一初字第00121号民事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则强制执行并将你录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三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