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蒙民初字2547号
裁判日期: 2015-07-10
公开日期: 2015-08-14
案件名称
王元财与张立斌民间借贷纠纷、申请保全案件民事诉讼保全裁定书
法院
蒙阴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蒙阴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元财,张立斌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条第一款
全文
山东省蒙阴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蒙民初字2547号原告王元财,农民。被告张立斌,农民。本院在审理原告王元财诉被告张立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王元财于2015年7月10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查封被告张立斌所有的车号为鲁S×××××丰田轿车一辆(登记在祝金涛名下)。原告王元财提供现金30000元作为担保。经审查,原告王元财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第一百六十四之规定,裁定如下:查封被告张立斌所有的鲁S×××××丰田轿车一辆(登记在祝金涛名下)。冻结原告王元财提供的30000元保证金。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审判员 公衍军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书记员 王均伟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