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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浦刑初字第2870号

裁判日期: 2015-07-10

公开日期: 2015-09-16

案件名称

郑某某开设赌场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上海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开设赌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全文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浦刑初字第2870号公诉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郑某某。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沪浦检刑诉〔2015〕2308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郑某某犯开设赌场罪,于2015年7月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立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厉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郑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自2015年4月起,被告人郑某某以盈利为目的,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镇联丰村徐隆昌队徐隆昌151号5幢114室开设经营无名游戏机房,摆放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机供他人进行赌博活动,并为赌博人员从事上、下分操作及其他经营管理该游戏机房的工作。2015年4月29日,公安人员对上述游戏机房进行检查时,当场查获一台名为“渔乐无穷”具有退币口的游戏机(六联机)、一台名为“实物单挑”具有退币口的游戏机(八联机)、一台名为“疯狂狮界”具有退币口的游戏机(八联机,其中二个操作界面不能使用),并查获闫某某等赌博人员、赌资人民币100元。经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鉴定,上述查获的游戏机均具有赌博功能,禁止在营业性游戏机房内使用。当日,被告人郑某某被公安人员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案发后,公安机关依法扣押并收缴了涉案赌资、赌具。上述事实,被告人郑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经庭审质证属实的证人闫某某、陆某某、程某某的证言及辨认笔录,相关房屋租赁协议,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出具的游戏机内容审核意见书,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出具的检查笔录、清点记录、证据保全决定书及清单、收缴物品清单、相关照片及案发经过,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告人郑某某的常住人口基本信息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郑某某以营利为目的,在游戏机房内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机供他人进行赌博活动,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郑某某犯开设赌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应予支持。被告人郑某某有坦白情节,依法从轻处罚。本院为维护社会管理秩序,根据被告人郑某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郑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自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向本院缴纳。)二、涉案的赌具、赌资,依法予以没收。郑某某回到社区后,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服从公安、社区矫正等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教育,完成公益劳动,做一名有益社会的公民。郑某某应当自社区矫正机构作出书面决定之日起接受电子实时定位监管。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代理审判员  陆光怡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书 记 员  陈 玮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