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莫执字第00024-1号
裁判日期: 2015-07-10
公开日期: 2015-07-29
案件名称
郭海生诉行张树忠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郭海生,张树忠
案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第一款
全文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莫执字第00024-1号申请人郭海生,男,1976年3月1日出生,达斡尔族,农民,现住莫旗。被执行人张树忠,男,1973年10月10日出生,汉族,农民,现住莫旗。2015年2月21日本院受理了郭海生申请执行张树忠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该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未积极履行债务,本院依法查询了旗内金融机构、车辆登记部门、房屋登记部门、发现被执行人有直补账户,故依法将被执行人直补账户予以冻结,因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5)莫执字第0024号执行案件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屈丰清审判员 金 戈审判员 李冬学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书记员 吕 巍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