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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苏审二民申字第00062号

裁判日期: 2015-07-10

公开日期: 2015-08-19

案件名称

李荷芬、张家港市博爱医院有限公司与李荷芬、张家港市博爱医院有限公司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再审复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法院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江苏省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

当事人

李荷芬,张家港市博爱医院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条,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

全文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苏审二民申字第00062号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反诉原告,二审上诉人):李荷芬。被申请人(一审原告、反诉被告,二审上诉人):张家港市博爱医院有限公司,住所地在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晨阳街道南新村。法定代表人:朱君良,该院院长。委托代理人:茅惠忠,张家港市鑫洲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再审申请人李荷芬因与被申请人张家港市博爱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爱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苏中民终字第220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李荷芬申请再审称:(一)原审违反当事人约定判决再审申请人支付博爱医院医疗费用。再审申请人与博爱医院于2011年2月23日达成的和解协议约定,“医疗费的具体金额以张家港法院受理的(2010)张民一初字第226号案件中经司法鉴定程序所确定的金额为依据”。(二)原审错误以赔偿责任比例折算社保报销部分的医疗费。原审判决已认定,“如确有经报销的医疗费,该费用的受益方也应是受害人而非侵权方”,并在计算医疗费损失时增加了社保报销部分的医疗费,但在具体计算上却以博爱医院承担的赔偿责任比例30%进行折算。(三)原审错误认定博爱医院仅承担30%的赔偿责任。1.将医疗侵权行为简单作为医疗事故处理,混淆医疗事故责任与医疗侵权责任。2.省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报告,表明博爱医院存在实施超资质范围手术的违反诊疗规范行为,实施手术没有患者家属签字和其负责人的授权,存在医疗过错。3.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博爱医院存在明显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原审判决仅认定博爱医院承担30%的赔偿责任,明显不当。综上,请求再审本案,依法撤销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苏中民终字第2207号民事判决书和张家港市人民法院(2012)张锦民初第0067号民事判决书,驳回被申请人博爱医院的诉讼请求,改判支持再审申请人的诉求。博爱医院提交意见称:(一)医疗费用理应由再审申请人方承担。曾经约定的双方以鉴定确认的金额为依据,实际也未鉴定。一、二审审理期间,再审申请人未明确对医疗费用的合理性提出鉴定。应当视为再审申请人已放弃了这项权利。(二)关于社保报销部分的医疗费用的计算问题。博爱医院对于社保报销部分的医疗费用,已经在总的医疗费用中进行了扣除。故原审加入医疗费用损失总额后,以承担赔偿责任比例30%进行折算,并无不当。(三)关于承担赔偿责任的比例。被申请人认为,根据江苏省医学会的鉴定结论,本案虽构成医疗事故,但只承担轻微责任。轻微责任承担的赔偿责任比例一般不超过10%,原审判决我方承担30%的赔偿责任,已经过高。综上,请求驳回再审申请人的再审申请。本院认为:(一)关于原审判决再审申请人支付博爱医院医疗费用是否违反当事人约定。双方当事人虽曾于2011年2月23日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对于医疗费用在另案启动司法鉴定程序并以鉴定程序所确定的金额为依据。嗣后,双方并未就此启动司法鉴定程序。在本案一、二审审理中,李荷芬仅辩称不应支付医疗费用,并没有以之抗辩。在反诉己方损失时,关于医疗费损失部分主张计算医疗费用损失不应扣除社保报销的费用,但并未否认医疗费用的基本数据。据此,原审判决李荷芬支付博爱医院医疗费用并未违反当事人约定。(二)关于原审是否错误计算社保报销部分的损失。博爱医院诉请李荷芬支付医疗费用时,已经将社保报销部分在医疗费用总额中扣除。二审判决把社保报销部分列入医疗损失总额后,以博爱医院承担赔偿责任的比例30%进行折算,并无不当。(三)关于博爱医院承担30%的赔偿责任是否妥当。根据江苏省医学会的鉴定意见,博爱医院的诊疗行为构成医疗事故,其责任为轻微责任。轻微责任承担的赔偿责任比例一般不超过10%,一审判决综合认定博爱医院承担30%的赔偿责任,二审判决鉴于李荷芬没有证据证明刘德明的死亡完全是因医疗过失行为导致,维持一审判决认定的博爱医院承担30%的赔偿责任并无不当。综上,再审申请人李荷芬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李荷芬的再审申请。审 判 长  丁 浩代理审判员  韩文彦代理审判员  司继宾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书 记 员  吴剑铭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