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西执字第1486号
裁判日期: 2015-07-10
公开日期: 2015-08-24
案件名称
孙某与顾某抚养费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莱西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莱西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孙某,顾某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0)西执字第1486号申请执行人孙某,女,1997年11月30日出生,汉族,莱西市人。被执行人顾某,女,1973年3月12日出生,汉族,莱西市人。申请执行人孙某与被执行人顾某抚养费纠纷一案,莱西市人民法院于2009年12月28日作出的(2010)西少民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审结,确定被执行人应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案款1710元。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于2010年7月30日将案款全部交齐。案款已向申请执行人发放,至此,(2010)西执字第1486号执行案件申请的内容执行完毕。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裁定如下:莱西市人民法院(2010)西执字第1486号执行案件所申请的内容执行完毕,予以结案。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宫良基审判员 高培峰审判员 任永谦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书记员 张宗良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