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双民一初字第496号
裁判日期: 2015-07-10
公开日期: 2015-10-12
案件名称
李某甲与孙某甲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双峰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双峰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某甲,孙某甲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全文
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双民一初字第496号原告李某甲,农民。委托代理人李建设,湖南楚为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孙某甲,农民。原告李某甲与被告孙某甲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5月15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朱金成独任审判,代理书记员刘军梅担任记录,于2015年6月2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某甲及其委托代理人李建设,被告孙某甲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李某甲诉称,原、被告于1987年上半年经人介绍相识恋爱,在恋爱期间,原告发现被告有暴力倾向,遂想终止恋爱关系,后在父母的包办下才勉强与被告结婚,双方于1989年农历11月按农村习俗举行婚礼,××××年××月××日生育女孩孙某乙,××××年××月××日在青树坪镇民政所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年××月××日生育女孩孙某丙,××××年××月××日生育男孩孙某丁;婚后被告常为生活琐事殴打原告,并无故怀疑原告有外遇,致使夫妻感情逐渐破裂,双方于2013年正月开始一直分居生活,特别是2015年4月19日,原、被告协商离婚未果后,被告遂对原告及其亲属进行殴打,现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原、被告离婚,婚生小孩孙某丙由原告直接抚养,小孩孙某丁由被告直接抚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原告李某甲为支持其诉讼请求,在举证期限内提交了如下证据:1、原告李某甲的陈述1份,用以证明原、被告的婚姻状况及双方分居达二年的事实;2、原告代理人调查证人李某乙(原告侄女)、孙乐梅(原告外甥女)的调查笔录各1份,印塘派出所的报警案件登记表,原告在双峰县中医院的病历、医药发票,用行以证明被告于2015年4月19日对原告实施殴打的事实;3、原告代理人调查证人李某丙(原告之妹)、刘顺英(原告之母)的调查笔录各1份,原告代理人与孙某乙(原、被告之女)的通话记录1份,用以证明原、被告夫妻关系不好的原因是被告经常实施家庭暴力,现原、被告分居达二年,原、被告的共同财产状况的事实。被告孙某甲辩称,原告所诉事实部分不属实。原、被告婚后是吵过架,但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现两个小孩尚未成年,为了小孩的健康成长,故被告不同意离婚,请求人民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孙某甲在举证期限内未向本院提交证据。经审理查明,原告李某甲与被告孙某甲于1987年上半年经人介绍相识恋爱,1989年农历11月按农村习俗举行婚礼,××××年××月××日生育女孩孙某乙,××××年××月××日在双峰县青树坪镇民政所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年××月××日生育女孩孙某丙,××××年××月××日生育男孩孙某丁。婚初原告在家带养小孩,被告则在附近的矿山务工,夫妻感情尚可;为了改善家庭经济状况,原告于2011年初外出上海务工,至2012年年底回家,被告怀疑原告有外遇,双方为此发生矛盾;2013年2月,原告独自外出务工,此后双方联系较少,2015年4月20日,原、被告协商离婚未果,双方为此发生纠纷,同年5月15日,原告向本院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原、被告的夫妻感情是否确以破裂.本院认为,夫妻之间理应和睦相处,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共同建设美好家庭。本案原、被告经过较长时期的了解而缔结婚姻,表明其婚姻基础较好,在婚后的共同生活中,原、被告建立了一定的夫妻感情,此后被告怀疑原告有外遇而发生矛盾,导致夫妻感情出现了裂缝,但其夫妻感情尚未彻底破裂,只要原告放弃离婚的念头,以家庭及小孩为重,被告多关心、体贴原告,彼此加强交流与沟通,是有和好的可能,因此,对于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原告李某甲要求与被告孙某甲离婚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00元,由原告李某甲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员 朱金成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代理书记员 刘军梅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