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左民初字第02818号
裁判日期: 2015-07-10
公开日期: 2015-11-19
案件名称
原告辛某诉被告赖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内蒙古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左民初字第02818号原告辛某,女,1992年8月20日出生,汉族,科尔沁区人,初中文化,农民;被告赖某某,男,1989年5月25日出生,蒙古族,科尔沁左翼中旗人,初中文化,农民。本院在审理原告辛某诉被告赖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现原告辛某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辛某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辛某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75元,由原告辛某负担。审判员 乌日图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书记员 周立国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