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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莒执字第1090-1号

裁判日期: 2015-07-10

公开日期: 2015-08-10

案件名称

陈海业与陈广秘、陈广磊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决定书(1)

法院

莒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莒南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5)莒执字第1090-1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陈海业与被执行人陈广秘、陈广磊因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陈广秘、陈广磊既不履行本院(2014)莒民一初字第157号民事判决书【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亦拒不向本院申报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项第六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陈广秘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生效。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 微信公众号“”